马来西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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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个人旅游签证
办理时间 收齐材料后4个工作日以上 有效期 90天,以领馆签发为准
停留期 30天,以领馆签发为准 往返次数 单次,以领馆签发为准
提示: 大陆因私护照持有者均可申请,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能单独办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
申请材料清单
*护照 提交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。护照上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,不含备注页。护照上须有中文签名,不必提供旧护照。
*照片 请提供2张半年内拍摄的护照规格2寸白底彩色照片,尺寸3.5cm×4.5cm,须为正面照,不能侧脸,不能露齿。照片背后请用铅笔写上姓名。
*未成年人与父母出行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与父母同行,需提供同行关系证明,能直接体现与父母关系的以下四选一:A.出生证明复印件(推荐使用)B.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C.独身子女证复印件 D.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原件盖红章;
*未成年人不与父母同行 未成年人与他人同行,父母均不出行,需一并提供A.出生证明清晰复印件B.委托书父母签字C.父母身份证复印件。

温馨提示

1.在办理签证期间,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、担保金或予以劝退;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,要求增补其他材料,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(此情况由领馆决定,我司无法干预)。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,我司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,非法定承诺。

2.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,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领馆决定。

3.请根据您出行的主要目的正确选择签证类型,请注意选择错误的签证类型会增加拒签风险。

4.在您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支付机票、酒店费用,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,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;如您提供了机票、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,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预订,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。

5.由于办签材料和时间都会因领馆政策而随时改变,建议您材料准备好尽快提交。

7.领馆闭馆日期和中国节假日均不计算在工作日内。马来西亚领馆将于2015年04月04日-04月06日、05月01日-05月03日、05月13日、06月06日、06月20日-06月22日、07月16日、07月17日、08月31日、09月16日、09月24日、09月26日、09月27日、10月01日-10月07日、10月10日、10月21日、11月10日、12月24日、12月25日闭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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